•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2016-01-01 175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2016-01-01 167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党〔2015〕34号)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党〔2015〕34号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已经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教育部党组2015年10月30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2015-10-30 170

  •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新闻通稿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新闻通稿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在高等学校学术建设和学术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主体。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教育部在广泛调研、总结现代大学制度试点高校及有关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规程》),并于近日发布,将

    2014-09-29 149

  •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

    2014-09-29 164

  •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已于2014年1月8日经教育部2014年第1次部长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2014年1月29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

    2014-01-29 174

  •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2012-11-22 176

  •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

    信息名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信息索引:360A02-03-2012-0005-1生成日期:2012-11-13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信息类别:部门规章内容概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12日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

    2012-11-13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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