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我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应当引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的高度重视。有些地方和学校不考虑学校的办学目标和运行能力,不仔细核查
2007-06-14 168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教外综[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自《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国家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中外合作办学正在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稳步健康发展,针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
2006-02-07 166
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复核工作的通知教外综[2004]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领域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至今已经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逐渐提高,办学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并日益显示出其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2004-08-12 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04年3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二00四年六月二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2004-06-14 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2003-02-19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