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考试制度

2018-10-04 20:21:3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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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教育部

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1977年10月12日)

    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研究执行。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大学培养高级专门人材的质量,影响中小学教育,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是一件大事。为快出人材,早出成果,尽速改变教育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严重不适应的状况,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深入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努力提高招收新生的质量,切实把优秀青年选拔上来。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健全和完善无产阶级的招生制度。


附件一:

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伟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是要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们要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抓纲治国,继续革命,为实现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为我们作出的、敬爱的周总理遵照毛主席的指示在三届人大和四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实现四个现代化,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大批又红又专的建设人材。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在1957年就曾指出:“为了建成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必须有自己的技术干部的队伍,必须有自己的教授、教员、科学家、新闻记者、文学家、艺术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队伍。这是一个宏大的队伍,人少了是不成的。”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材的重要基地。我们要进一步改革招生制度,努力提高招收新生的质量,以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28年来,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教育战线始终占主导地位.在毛主席的英明领导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招生工作和教育战线的其他工作一样,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实行统一招生、统一分配,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大学招收的学生中工农及其子女的比例逐年增加;为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建设人材,他们辛勤劳动,为人民出了力,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不少人已成为骨干力量。但是,由于×××、林彪特别是王张江姚“四人帮"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使教育工作和招生工作遭到严重干扰破坏。


    “四人帮”及其死党毛××、黑干将迟×、周××、薛××,妄图搞乱全国,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肆意篡改毛主席关于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疯狂反对毛主席的教育路线和方针,恶毒攻击周总理关于招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他们抹煞建国以来教育工作和招生工作的巨大成绩,否定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主导地位。他们鼓吹“宁要没有文化的劳动者”,反对学生学习理论、文化科学知识.他们把交“白卷”的假典型、反革命小丑×××树为样板,反对无产阶级选拔学生的标准,反对招生进行文化考查.他们大搞形而上学、绝对化,利用窃取的教育部的权力,背着党中央、国务院,另搞一套,否定中央在招生和分配工作上的领导权。“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使招收新生的质量逐年下降,破坏了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的建设,造成了各条战线科技人员青黄不接的严重状况,拖了四个现代化的后腿。


    我们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分清是非,肃清流毒,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把优秀青年选拔上来。要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广开材路;要坚持自愿报名,认真进行文化考试,择优录取.快出人材,早出成果,加速完成“建立无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的重大战略任务,为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贡献。


    一、招生对象、条件


    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包括按政策留城而尚未分配工作的)、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岁左右,不超过25周岁,未婚。对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并钻研有成绩或确有专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0岁,婚否不限(要注意招收1966、1967两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


    1.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


    2.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在校的高中学生,成绩特别优良,可自己申请,由学校介绍,参加报考)


    3.身体健康。

 

    二、招生办法


    为了保证招收新生的质量,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贯彻群众路线,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


    1.自愿报名。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青年报名。符合招生条件者,均可向自己所在的单位报名,按学校和学科类别填写二至三个报考志愿。由公社、厂矿、机关、学校等单位按招生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县(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参加统一考试。


    2.统一考试。考试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掌握基础知识的状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的考试分文理两类。文科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史地。理科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理化。报考外语专业的加试外语。由省、市、自治区拟题,县(区〉统一组织考试。


    3.地市初选。地(市)招生委员会组织评卷,根据考试成绩提出参加政审、体检的名单,并征求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


    由公社或厂矿、机关、学校的党组织负责政审。主要看本人的政治表现。按照现行体检标准,由县(区)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地(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政审、考试和体检的情况提出初选名单(全省的初选总数应为录取总数的二倍或稍多于二倍),并汇总全部材料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4.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招生院校对地(市)上报的初选名单及全部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参考本人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由学校签发入学通知书。


    根据专业的不同情况,对考试成绩的要求,可以有所侧重。


    录取学生时要优先保证重点院校。


    医学院校要注意招收表现好的赤脚医生,师范院校要注意招收表现好的民办教师,农业院校要注意招收表现好的农业科技积极分子。


要注意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但入汉语授课院校的要具有一定的汉语听写能力。


    要注意招收一定数量的台湾省籍青年、港澳青年和归国华侨青年。要注意招收女学生。今年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占省、市、自治区招生总数的20%~30%。以选优为原则,可高于或低于这个比例。


    解放军干部、战士到地方院校学习,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本文件精神,制订具体办法。


    艺术、体育院校或专业的招生,由文化部、国家体委根据本文件精神,制订具体办法。


    学生入学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报请学校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在有关单位的协助下,退回原单位,原单位应予接受。


    三、招生计划和分配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按照国家计划执行。必须注意做到专业对口,学以致用。面向全国的院校及专业实行全国招生,面向地区的院校及专业在地区范围内招生,面向省、市、自治区的院校在本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生毕业后,除“社来社去”外,由国家统一分配。分配计划由国家计委负责制订,调配计划由教育部负责制订。面向本省、市、自治区院校的毕业生,原则上由省、市、自治区分配,国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剂。


    四、招生经费和学生待遇


    高等学校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经费开支。


    参加统一考试者缴报名费五角,用于招生工作所需的费用。赴考的往返路费、体检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录取新生的赴校路费,国家职工由原单位按火车硬座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发给车船费,其他学生因路途较远、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可持证明向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申请补助。所有新生赴校期间的食宿费、行李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国家职工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在校学习期间,工资由原单位照发,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其他学生从今年开始,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具体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另订。


    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仍计算工龄。


    五、有计划地招收“社来社去”的学生


    遵照毛主席的有关指示,为了普及大寨县,实现农业现代化,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为社队有计划地培养专门人材,实行“社来社去”是正确的。今后,农业院校及其他院校的某些专业,可根据农村社队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举办“社来社去"班.学生由公社选送,年龄和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毕业后回社队,结合所学专业,适当安排。


    实行“社来社去”的,在招生时都要向学生讲清楚,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上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在一年以上的“社来社去”的学生,在校期间转户口,其口粮、副食品供应和生活待遇,应同普通班学生一样。学生毕业后户口转回原社队。


    六、进修班、研究班招生


    进修班主要是根据教学、科研和工、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侧重某一方面的进修提高。招收的学生必须具备所学专业的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年龄适当放宽,婚否不限。进修班招生,采取单位选送,学校录取的办法。要注意专业对口,学以致用。毕业后回原单位。进修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工资由原单位照发。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研究生,努力培养一批水平较高的又红又专的各类专门研究人材。


    七、共大、七·二一大学、五·七大学招生


    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七·二一大学、五·七大学,是加速培养和造就大批又红又专建设人材的重要方面,要大力发展,认真办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招生条件和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要积极发展业余、电视、广播、函授大学,认真总结办学经验。


    八、中等专业学校招生


    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法,参照本文件的精神,由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自行制订。


    九、坚决反对“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对群众揭发“走后门”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属实,坚决不予录取,已入学的要退回原单位。对“走后门”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及招生工作人员中营私舞弊的应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十、加强党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省、地、县要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党委负责同志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招生委员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方针、政策。要将今年的招生办法在群众中公布,广泛宣传大学招生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教育青年树立为革命努力攀登文化科学高峰的雄心壮志,接受祖国的挑选。录取后要为革命而学习,服从国家的统一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没被录取,要坚守工作岗位,愉快地上山下乡,抓革命、促生产,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各级领导要注意工作方法,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抓好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切实把招生工作搞好。


    在外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可以派出招生人员,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成招生组,在当地党委和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今年招生推迟到第四季度进行,1977年的新生于明年二月底以前入学。从197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6月份开始招生,9月上旬开学。


    各省、市、自治区在不违背本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下,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一些具体实施性的规定。


附件二:

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

 

    党的十一大政治报告指出:“要在20世纪最后1/4时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大批又红又专的建设人材。”培养科技人材,教育是基础。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等学校,凡是教师条件和科学研究基础比较好的,应从今年起,在办好普通班的同时,积极招收研究生。初步意见如下: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又红又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熟悉马克思主义,具有系统而坚实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实验的技能,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身体健康,能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科学技术和马列主义理论研究人材。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高等学校的教师。


    二、专业范围


    招收研究生,要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出发,重点放在填补国家科学事业的空白和赶超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基础科学、边缘科学和与工业、农业、国防有密切关系的最新科学技术的研究方面。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要积极招收研究生,加强马列主义理论队伍的建设。对那些行将断线缺门、后继乏人的学科和专业,应当优先考虑,以尽快解决“青黄不接”现象。招收研究生的计划,由学校提出,经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经批准后纳入国家计划。


    三、研究生的条件、来源和招收办法


    研究生的条件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具有大学毕业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研究才能和专业特长。有专业特长和研究才能的工农兵、在取职工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同等的文化程度。研究生从工厂、农村、学校、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选拔,和从应届大学毕业的学生中选留。成绩特别优良、确实具有研究才能的高中学生和大学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考。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留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岁.从工厂、农村、学校、部队和科研单位选拔的,不受此限,最大不得超过35岁。要注意招收1963、1964、1965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加以培养提高。


    研究生的招生办法是: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文化考试,择优录取。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招收的学校进行政治审查,文化考试合格后,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


    招收研究生,可以跨学校、跨行业、跨地区进行挑选。有关的专家,可以根据招收条件积极推荐有研究才能的青年参加考试。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国家需要的全局出发,主动推荐和积极支持选拔工作。


    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保证质量。坚决抵制“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不合格者,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坚决退回选送单位。


    四、学制和培养方法


    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


    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走“五·七”道路。要合理安排时间,至少必须保证研究生有5/6的时间从事学习和研究。


    要根据国家需要、学科特点,确定研究生的学习内容和研究课题,开设必要的基础理论、专业和外语课程,坚持边学习边研究。


    研究生的培养方法,可以采取招收研究班集体培养,也可个别培养;可以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也可以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负责制。指导教师名单,都要经过学校主管部门批准。要建立必要的学习制度。研究生毕业时,要经过考试。写出论文、毕业设计或科学技术总结,并经过有关的学术委员会审查,合格者,予以毕业,不合格者,予以结业。


    五、分配


    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应当国家统一分配,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分配计划,经国家计委批准后实行。


    六、待遇


    招收研究生要列入国家劳动计划和教育事业计划。 有关单位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迁离和上报户口及粮油关系。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拟暂定为:国家正式职工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给原工资,学生家庭生活有困难的,由原单位酌情补助。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其他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由培养单位发给助学金,其标准可按学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资标准的90%发给。另外,为了解决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的困难补助,可由学校接每人每月二至四元的标准,编造预算,由学校统一掌握使用。


    研究生赴考的往返路费、体检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录取后的赴校路费,国家职工由原单位按火车硬座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发给车船费。应届大学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后,赴校路费由原毕业的学校发给。其他人员录取后,赴校路费与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如果录取为研究生的原工资低于研究生助学金数额时,可按助学金标准由学校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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