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的法律争议及救济”学术研讨会圆满召开

2019-04-14 23:36:49 361

“教育领域的法律争议及救济”学术研讨会圆满召开

 

2019年4月13日,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成功举办“教育领域的法律争议及救济”学术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各级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中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等70余家单位的160余位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媒体代表出席会议,共同就教育领域的法律争议及救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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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开幕式暨北京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揭牌仪式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副校长王博教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晓雷先后致辞,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拨冗与会表示诚挚感谢。王大泉副司长、王博副校长共同为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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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与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先后致辞,充分肯定了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近十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对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北京大学合作共建北京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表示热烈祝贺。

在研讨会伊始,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发布了此前评选的“推动教育法治进程十大教育行政争议案件”。发布及评议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赵大光、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主持,10位来自法院、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进行逐案点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进行总结评议,就教育纠纷解决的制度完善与实践发展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次研讨会分为主题报告单元和五个研讨单元。在为期一天的会议里,与会嘉宾紧紧围绕 “教育领域的法律争议及救济”这一主题,就教育领域法律争议的性质、类型、特征、救济方式等议题展开讨论,现场气氛热烈,思想火花迭出。

与会学者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的教育法治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教育立法从空白到渐成体系,教育行政从政策主导向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迈进,特别是伴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与实施,司法成为推动教育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必将呈现新气象、迎来新发展、迈向新高度。同时,教育行业也面临新挑战,集中表现为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系列校园争议和公共事件。这些校园争议和公共事件的妥善解决,离不开法律争议解决机制与权利救济机制。

与会学者表示,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与学生基于教育与受教育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教育纠纷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涵盖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学位授予、信息公开、学术评价等多种类型,涉及大、中、小、幼各个学段,包括行政、民事、刑事等多重法律责任,不仅引发了教育实践中的一系列冲突和矛盾,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急需回应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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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学者提出,面向新时代,欲解决日趋复杂的教育领域法律争议,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推进教育法治进程。首先,要坚持立法先行,确保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教育法律体系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其次,切实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深化简政放权,做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完善信息公开。同时,鉴于教育纠纷主体的多元化与纠纷性质的多样性,必须依靠申诉(校内申诉和校外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最后,应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法治理念,引导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争议靠法,在整个教育领域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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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余场报告和评议,围绕教育领域法律争议及救济的诸多重要议题均得到较为充分的阐述和讨论,研讨会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三十余篇,相关报告和评议内容等将以适当形式对外发布,以飨学界同仁,共同推动教育法治研究的深入。

 

(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靳澜涛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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